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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伦理如何规范女性?
2025-05-31 15:29:36
古代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较为卑微。班昭在《女诫‧卑弱》提到:“古者生女三日,卧之床下,弄之瓦砖而斋告焉。”意思是指女孩一出生就被放在床下,说明其卑下的身份。因而现时若亲朋好友生了女儿,就会以“弄瓦之喜”作恭贺语。另外,据《尔雅‧释亲》所载,古人对已逝父母称为“考”和“妣”。“考”有“完成”的意思,即谓一生的德行已经完成。“妣”即“媲”,有“匹配”之意,即谓与“考”相配。从称谓上来看,已可发现女性在父权社会下是处于从属的地位。
三从四德
传统伦理观念把女性的活动空间限于闺阁之中,终年在家从事纺织、女红,抚育儿女,操持家务,让她们培养出柔弱、依赖、服从的心态,接受父权、夫权及族权,最终丧失独立的思想和个性。“三从四德”就是中国古代社会对女性的要求。在《礼记》中:“妇人从人者也,幼从父兄,嫁从夫,夫死从子。”一生都要顺从父亲、丈夫及儿子。其后在明代更发展出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准则。
《周礼‧天官》早已记载“妇学之法”包括“妇德”、“妇言”、“妇容”、“妇功”四方面,也就是所谓的“四德”。后来,班昭在《女诫‧妇行》中对“四德”作了较为系统的阐释,“妇德”是要求女性做到娴静知耻、贞节守礼;“妇言”要求女性言辞委婉、语气温和;“妇容”要求女性态度柔顺、仪容端庄;“妇功”要求女性勤于纺织针黹、操持家务。